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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描述:
本标准适用于供人类食用的原粮和成品粮食,包括谷物、豆类、薯类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加工食用油的原料。
原粮
未经加工的谷物、豆类、薯类等的统称。
成品粮
原粮经机械等方式加工的初级产品,如大米、小麦粉等。
热损伤粒
由于微生物或或其他原因产热及受热而改变了正铲颜色或受到损伤的籽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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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在黑麦、小麦、大麦、燕麦等禾本科植物子房内寄生而形成的菌核。
毒麦
常和小米混生在一起,其外形于小麦类似,籽粒中含有毒麦碱的禾本科黑麦草属的草本植物。
霉变粒
里面明显生霉变并伤及胚或胚乳或子叶、无食用价值的颗粒。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其中原类粮食应分别符合GB2762中对谷物、豆类、薯类的规定,成品粮类粮食应分别符合GB2762中对谷物碾磨加工品、豆类、干制薯类的规定。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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